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符合《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的科級以下公務員均可報考。
(1)本省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本省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省直機關設在市、縣的單位(如白湖、九成坂人民檢察院以及省屬監(jiān)獄戒毒單位等)中符合報名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4)中央機關設在市級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報名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報考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須是經我省選調生主管部門統(tǒng)一招錄且作為選調生管理的人員。
報名人員還應符合本輪機構改革期間嚴明干部人事紀律的有關政策要求。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3.哪些選調生可以報考?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號)和《安徽省選調生管理暫行辦法》(皖組發(fā)〔2018〕12號)等規(guī)定,符合基層鍛煉規(guī)定要求、《公告》規(guī)定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選調生,可以報考。
4.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能否報考?
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但遴選到新單位后領導職務不再保留。
5.職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的,預備黨員能否報考?
可以報考。
6.通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獲得學歷學位的能否報考?
報名人員通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符合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7.報名人員能否以輔修專業(yè)報考?
不能報考。
8.省檢察院基層派出機構、省市監(jiān)獄戒毒機構、省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管理局、市經開區(qū)(高新區(qū)、實驗區(qū)、產業(yè)園區(qū)、風景區(qū)等各類園區(qū))等的工作經歷,能否認定基層工作經歷?
認定基層工作經歷。
9.哪些情形不能認定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市級及以上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基層工作期間借調上級部門等情形實際未在基層工作的經歷,不能認定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應當嚴格甄別、準確認定。
10.市公安局所屬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刑事犯罪偵查等一線實戰(zhàn)單位的工作經歷能否認定基層工作經歷?
不認定基層工作經歷,但報考公安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11.在本級機關的工作時間應該如何計算?
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時間以正式任職時間(含試用期)計算,在本級機關借調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在同一層級不同機關的工作時間,按月計算(起、止月均可按1個整月計算),多段時間可以累計。
12.公務員工作經歷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能否累計計算?
可以累計。
13.新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如何計算?
新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直接登記的以單位批準參照管理的日期起算工作經歷;通過考試登記的,以登記日期起算。
14.職位要求的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和具備有關工作經歷等資質(資格)是否有時限要求?
有要求,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
15.如何把握《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
《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級(本數(shù))。
16.報名表如何審核?
報名人員須下載《2023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報請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署報考意見并蓋黨委(組)章。屬于科級領導職務的縣、鄉(xiāng)機關公務員,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再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縣、鄉(xiāng)機關選調生的報名表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核蓋章,市直機關選調生的報名表需報市委組織部審核蓋章。
17.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報名后報名人員工作單位、職務等發(fā)生變化,應該如何處理?
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fā)生變化,導致報名人員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應如實向遴選單位報告情況,并中止報考行為,遴選單位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或擬遴選人選。
18.報名人員作為遴選單位擬遴選人選公示后,能否晉升職級?
根據公務員轉任有關規(guī)定,擬遴選人選公示后,在辦理轉任手續(xù)前不得晉升職級。
19.是否有指定的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本次公開遴選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解答》僅適用于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8月30日
來源:http://www.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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