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開展2025年度東至縣部分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與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8名,具體選調職位見《2025年度東至縣部分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本次選調職位面向全縣副科級以下公務員(不含副科級)。
(二)選調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含新錄用人員試用期內考核等次)。
4.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應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滿5年,選調生應符合基層鍛煉的規(guī)定要求(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8月)。
5.符合公開選調的學歷、年齡條件。“35周歲及以下”指1989年8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不得報名情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職位。
三、選調辦法和程序
本次選調工作,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選調公告于2025年7月31日起通過東至縣人民政府網、東至先鋒網等媒體發(fā)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中共東至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東至縣政務中心大樓1007室,電話:0566-7011131)。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4)近期3張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說明。
(6)《2025年度東至縣部分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可登錄東至縣人民政府網和東至先鋒網下載)。
(7)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委編辦、各選調機關共同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本次考試不設最低開考比例,因無人報考或者報考人數(shù)少于計劃數(shù)的,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縣委組織部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取或不按時參加考試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報考人員要承諾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實有效。如事后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具備參與選調職位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荚嚦煽儽A舻叫?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報考人員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設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四)考察
依據(jù)報考同一職位人員面試成績,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若最后一名出現(xiàn)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公布)。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工作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由各選調機關組織實施。選調機關依據(jù)選調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疾熘羞€要注意了解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并對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相關信息和材料、有無報考職位回避等情況進行核實??疾旃ぷ鹘Y束后,根據(jù)考察情況提出擬選調人選。
因考察不合格或擬選調人選自愿放棄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按報考本職位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1次;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其中:擬選調人選自愿放棄選調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的,將記入其本人誠信記錄。
(五)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xù)
選調機關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選,按照管理權限報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后,分別在東至縣人民政府網、東至先鋒網、選調機關和擬選調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發(fā)現(xiàn)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其公開選調資格。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及選調機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以上單位共同研究決定。
政策咨詢電話:0566-7011131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66-7026510
附件:1.2025年度東至縣部分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25年度東至縣部分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中共東至縣委組織部
中共東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7月31日
來源:https://www.dongzhi.gov.cn/News/show/752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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